俞唐
生平
俞唐于1749年(乾隆14年)接替汪天来,于台湾担任台湾府海防补盗同知。品等为正五品的该官职隶属于台湾府,主管船政治安业务,相当于副知府。
1750年(乾隆15年),他调任接替陈玉友,于台湾担任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又称淡水同知,为台湾清治时期的重要地方官员,官职品等为正五品,专司负责北台湾内政,为驻守于淡水厅的地方父母官。因为当时淡水厅管辖区域约今台湾基隆至新竹,因此实为北台湾的实际统治者。翌年,他则又调回担任台防同知。
参见
参考文献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 官衔 | ||
|---|---|---|
| 前任: 汪天来 |
台湾府海防补盗同知 1749年上任 |
继任: 鲁鼎梅 |
| 前任: 陈玉友 |
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 1750年上任 |
继任: 王鹗 |
| 前任: 鲁鼎梅 |
台湾府海防补盗同知 1751年上任 |
继任: 陈玉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