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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英 (洪武)

劉英 (洪武)

刘英 (洪武)

刘英
大明云阳知县
籍贯北平宝坻
族裔汉族
出生生年不详
北平北平府宝坻县
逝世卒年不详
北直隶顺天府通州宝坻县
出身
明太祖洪武年间辟举

刘英(?—?),北平宝坻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明太祖洪武年间辟举为官,后授为繁峙知县。洪武二十七年,以“抗疏言事”的原因被罢官,因繁峙百姓纷纷向朝廷请愿而得以复任。明太祖评价其“安有得民如此,而为纰政者哉?”并令礼部书写其事迹晓示天下[1][2]。期满后,改任云阳知县[3]繁峙百姓为其祭祀,清朝乾隆年间仍有记载。

参考文献

  1. ^ 人文·宝坻印象. **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05-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1-23). 
  2. ^ 洪肇楙. 宝坻县志. 乾隆十年. 
  3. ^ 宝坻县志编修委员会 (编). 宝坻县志. 中国天津: 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24-12-25: 871 [2024-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