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固(1395年—?),字公正,江西临江府新喻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江西乡试第二十二名。宣德八年(1433年)癸丑科会试第四十九名,殿试登进士第三甲第四十四名,正统三年十月,授刑科给事中。后改为吏科,十四年七月掌本科事,九月升吏科都给事中,十一月奉命抚裕州流民。
景泰元年二月,迁为大理寺右少卿,镇守四川行都司,驻建昌。有政绩。三年三月召回京,理本寺事。十一月往山东督捕盗,其随后平定山东盗乱,四年八月事竣回京,仍掌本寺事,死于任上[1]。
家族
曾祖父张德脩。祖父张永恭。父张怀立。母章氏。具庆下。弟公仍、公智。娶黄氏,继娶孙氏[2]。子张黼。
参考文献
- ^ 《明史》(卷160):“张固,字公正,新喻人。宣德八年进士。正统初,授刑科给事中。改吏科,奉命抚裕州流民。景泰改元,给事中李实请于四川行都司设镇守大臣,乃迁固大理右少卿,镇建昌。有政绩。三年还理寺事。山东盗起,奉命督捕。适霖潦灾,流人载道,固尽心振衅,盗贼弭散。还,卒于官。固在谏职敢言,大臣多被弹劾,又劾都御史陈镒等举属官出身掾吏者为知府。自是掾吏不得历知府,著为例。英宗将北征,偕同官疏谏。复辟,追念之,已卒。遣使谕祭,官其一子。子黼,仕至广西按察使。”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宣德八年进士登科录》)
宣德八年(1433年)癸丑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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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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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3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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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6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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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科:宣德五年庚戌科 · 后一科:正统元年丙辰科 同科副榜:宣德八年癸丑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