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若(?—?),子姓,名昌若[1]。契之后,相土之子,曹圉之父。商部族的第四任首领。虽然司马迁著《史记·殷本纪》时,提到过他,不过没有描述其的事迹。
冥的曾祖父契因协助禹处理洪水完毕,被虞舜担任司徒一职,负责掌管教育人民的权力,同时封于商(今陕西省商县),使商部族因此诞生[1]。其父相土在夏相在位时,为了驯养马匹,而制作乘马[2]。
相土死后,昌若继位。昌若死后,其子曹圉继位。因昌若只见于晚出的书,且记载甚少,所以比较可疑,很可能是后人为了凑足“十有四世而兴”随意搀入的。
家族
参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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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朝先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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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朝君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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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争议的君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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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旧说太戊在雍己之后,然而在周祭卜辞中,雍己却排在大戊之后,因此学者认为雍己应为大戊之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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