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廷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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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云南道监察御史 |
| 籍贯 | 四川重庆府江津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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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 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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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逝世 | 卒年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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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偶 | 娶黄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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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属 | 曾祖李璇,祖李志昂,父李林, 母刘氏;继母刘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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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廷春(1503年—?年),字元甫,四川重庆府江津县人,军籍。
生平
十月十九日生,行四,治《诗经》,由国子生中式四川乡试第六名举人,年四十二岁中式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会试中式第三百十二名,第三甲第一百零三名进士[1]。授石首县知县。二十七年十一月选授云南道试监察御史,二十八年六月实授,因与巡抚都御史林云同互相攻讦,二十九年二月革职闲住[2]
家族
曾祖李璇;祖李志昂;父李林;母刘氏;继母刘氏。永感下,妻黄氏。
参考资料
-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登科录》
-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三百五十七》:嘉靖二十九年二月丙申朔,云南道御史李廷春先任湖广石首知县,有贪声,巡抚都御史林云同曾以法笞之,至是廷春行取选道,云同恐其怀怨,遂发其在任赃私,请行罢斥。廷春亦摭拾云同事以自理,诏俱令回籍听勘,后三年勘覆,两皆无实,诏以其虗词忿讦,俱革职闲住。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科四川乡试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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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举人 7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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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科:嘉靖十九年庚子科 · 后一科: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 同科乡榜:顺天 - 应天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湖广 - 河南 - 山东 - 山西 - 陕西 - 四川 - 广东 - 广西 - 云南 - 贵州 |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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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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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9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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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16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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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事榜内削籍 共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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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科:嘉靖二十年辛丑科 · 后一科: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