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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廷春 (嘉靖甲辰進士)

李廷春 (嘉靖甲辰進士)

李廷春 (嘉靖甲辰进士)

李廷春
大明云南道监察御史
籍贯四川重庆府江津县
出生十月十九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黄氏
亲属曾祖李璇,祖李志昂,父李林
母刘氏;继母刘氏
出身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同进士出身

李廷春(1503年—?年),字元甫四川重庆府江津县人,军籍。

生平

十月十九日生,行四,治《诗经》,由国子生中式四川乡试第六名举人,年四十二岁中式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会试中式第三百十二名,第三甲第一百零三名进士[1]。授石首县知县。二十七年十一月选授云南道试监察御史,二十八年六月实授,因与巡抚都御史林云同互相攻讦,二十九年二月革职闲住[2]

家族

曾祖李璇;祖李志昂;父李林;母刘氏;继母刘氏。永感下,妻黄氏。

参考资料

  1.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登科录》
  2.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三百五十七》:嘉靖二十九年二月丙申朔,云南道御史李廷春先任湖广石首知县,有贪声,巡抚都御史林云同曾以法笞之,至是廷春行取选道,云同恐其怀怨,遂发其在任赃私,请行罢斥。廷春亦摭拾云同事以自理,诏俱令回籍听勘,后三年勘覆,两皆无实,诏以其虗词忿讦,俱革职闲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