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化振(16世纪—17世纪),字宇春,南直隶滁州直隶州来安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王化振是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的举人,授长洲教谕,升任国子监助教,历任户部主事分司草场,不久告归。他是太仆少卿周汝登的门生,学习王阳明之学,因此深得姚**所传,有著作《诸儒要语》九卷。同时他侍奉继母极其孝顺,以身示范教育子弟,离任长洲时,徐汧为他写下《去思碑记》[1]。
引用
- ^ 1.0 1.1 道光《来安县志·卷十·人物志》:王化振,字宇春,万历己酉举人。授长洲教谕,升国子监助教。历户部主事,分司草场,旋告归。太仆少卿周汝登门人也。汝登传阳明良知之学,化振师事之,故所得于姚江者深。著《诸儒要语》九卷。化振事继母极孝,教子弟以身示范。长洲去任时,徐汧为作《去思碑记》。 依严钟铭县志稿改辑
参考文献
|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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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吴麟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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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长洲县教谕 1630年-163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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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史明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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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应天乡试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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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举人 13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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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科:万历三十四年丙午科 · 后一科:万历四十年壬子科 同科乡榜:顺天 - 应天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湖广 - 河南 - 山东 - 山西 - 陕西 - 四川 - 广东 - 广西 - 云南 - 贵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