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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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山东提学参议 |
| 籍贯 | 福建福州府闽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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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号 | 字永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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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 生年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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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逝世 | 卒年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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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历三十四年丙午科举人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进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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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占林》四卷 |
王宇(?—?年),字永启,号原斋,福建福州府闽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顺天中式举人,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进士。官南京刑部主事,擢南兵部武选司员外郎,奏免南郡武弁赴北袭职,弁咸德焉,为建生祠于雨花台侧。擢山东提学参议,课士执法,为请谒不遂者中伤归,行李萧然。著有《原斋集》及《经书说》。后起户部员外郎,未任卒[1]。
参考文献
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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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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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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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4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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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科: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 · 后一科:万历四十一年癸丑科 同科进士:万历三十八年庚戌武科 · 同科副榜: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