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邦才(?年—?年),字殿卿,山东历城县人。明朝解元、官员。
生平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科山东乡试第一名举人[1][2][3],先授赵州知州,以事改调贵州永宁州[4],官至德王府长史,四十二年(1563年)转周府右长史,赏加四品服俸[5]。常与李攀龙、殷士儋诗文唱和。著有《瞻泰楼集》、《海右倡和集》、《梁园集》行世。
参考资料
- ^ 《山东通志》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殷士儋《送许殿卿移守永宁序》
- ^ 《历城县志》
|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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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马晋 会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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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赵州知州 嘉靖三十二年-三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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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余𬭎 铅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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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科山东乡试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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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举人 7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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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科:嘉靖十九年庚子科 · 后一科: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 同科乡榜:顺天 - 应天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湖广 - 河南 - 山东 - 山西 - 陕西 - 四川 - 广东 - 广西 - 云南 - 贵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