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店遗址
| 野店遗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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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 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 |
| 坐标 | 35°20′6.936″N 116°59′0.924″E / 35.33526000°N 116.98359000°E |
| 分类 | 古遗址 |
| 时代 | 新石器时代 |
| 编号 | 7-0222-1-222 |
| 认定时间 | 2013年3月 |
野店遗址,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峄山镇野店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1977年12月23日,公布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5月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一座古遗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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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首状足盆形鼎,新石器时代,龙山文化,野店遗址出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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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鬶,新石器时代,大汶口文化,野店遗址出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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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鬶,新石器时代,大汶口文化,野店遗址出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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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豆,新石器时代,大汶口文化,野店遗址出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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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陶豆,新石器时代,大汶口文化,野店遗址出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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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盆,新石器时代,大汶口文化,野店遗址出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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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鼎,新石器时代,大汶口文化,野店遗址出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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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背壶,新石器时代,大汶口文化,野店遗址出土
参考文献
-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鲁政发[2006]136号). 法搜. [2012-0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