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摩崖造像
| 宝顶山摩崖造像 | |
|---|---|
| 龙潭摩崖造像 |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 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 |
| 分类 | 石窟寺 |
| 时代 | 宋 |
| 编号 | 1-46 |
| 认定时间 | 1961年3月4日 |
龙潭摩崖造像位于重庆市大足区宝顶山龙潭。在大佛湾西南西南2公里,有摩崖渔翁造像及清刻送子观音1龛。1961年3月4日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000年9月7日列为第一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2]。
注释
- ^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1961-03-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0-26).
- ^ 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渝府发〔2000〕83号). 维基文库. 2000-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