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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目

吏目

吏目

吏目中国古代文官官职名,元代儒学等提举司及各州设吏目为僚属。明代于之翰林院太常寺太医院留守司市舶司、盐课诸司、都指挥使司、卫指挥使司、土官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及各州衙门均有设置此首领官[1]

清朝之位阶为从八品从九品或不入流。其职能通常总务面杂役,为配置如太医院兵马司的基层官员编制之一。设置于土司则称为土目

1912年清朝灭亡后,该官职废除。

参考文献

  1. ^ 衙门分主官、佐贰官、首领官(属官)、杂职官;明初将教官、首领官从元代的杂职官(金称杂班官)升为品官,别于杂职,见《明太祖实录》卷一三0 , 洪武十三年三月壬子条
  • 孙文良,中国官制史,1993年,台北,文津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