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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道南 (萬曆進士)

吳道南 (萬曆進士)

吴道南 (万历进士)

吴道南(1550年—1623年),会甫曙谷江西抚州府崇仁县石庄(今石庄乡石庄村)人,明代官员。

生平

神宗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科江西乡试举人,万历十七年(1589年)登一甲第二名进士榜眼[1],授翰林院编修,二十二年浙江主考,二十六年晋升左中允。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在东宫负责讲授,太子偶尔走神,吴道南即刻中止讲授,拱手等候,太子因此动容,历任左谕德少詹事。三十七年晋升礼部右侍郎,负责礼部事务[2]

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父亲去世后他回乡服丧。服丧期满,四十一年(1613年)即被任命为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参与机要事务,与方从哲一起受命。他多次推辞皇帝都不同意,此后很久才进京。旧制,朝廷大臣接受官职,先要当面称谢才就任。皇帝很久不朝见了,大臣们都是先就职。吴道南上朝,没被召见,不敢就职。同官方从哲说,皇帝指令他先就职,吴道南上奏答谢。住了数日,奏称:“我就任十多天了,仅仅下发了瑞王婚礼一份奏疏。其他的如为太子讲学、诸王预先受教育、简选大臣、举荐未重用的贤士、撤除税使、补充言官等诸事,是朝廷大臣口干舌燥所请求的,却都杳无音信,难道陛下将我们的建议闲置一边吗?”皇帝好言回答,最终却不施行。等到皇帝因为梃击案变故,在慈宁宫召见群臣时,吴道南才得以向皇帝当面致谢,从此再也没有获得召见[3]。根据万历野获编的记载,皇帝因为梃击案召见方从哲、吴道南。此时御史刘光复因为擅自讲话,被太监围殴。吴道南因此吓得大小便失禁。[4]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他与礼部尚书刘楚先主持会试吴江举人沈同和是副都御史沈季文之子,目不识丁,贿赂礼部官吏,与同乡赵鸣阳考舍联号。他首场考试的七篇文章,除了抄自坊刻本之外,都是赵鸣阳手笔。考榜发布,沈同和列第一,赵鸣阳也中了榜,京都民众哗然。吴道南等人赶紧检举,皇帝下诏进行复试。并将沈同和交付法司审理,贬去戍守烟瘴之地,赵鸣阳也被除名[5]。之后他上疏乞求退休,连续上疏达二十八次,神宗都不允,直到万历四十五年七月继母邓氏去世,才准回家守制。

熹宗即位,泰昌元年(1620年)十二月加太子太保、户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熹宗天启三年(1623年)卒,赠少保文恪[6][7]

著作

著有《日讲录》等。

家族

曾祖吴子新,廪生。祖父吴玠,乡宾。父吴一龙,选贡、国子生。母李氏,继母邓氏。

子吴之屏、吴之京,天启元年俱以父荫授中书舍人。

参考

  1. ^ 《万历十七年己丑科进士履历》:吴道南,曙谷,书二房,庚戌十月二十八日生。崇仁县人,壬午乡试,一甲二名,授翰林院编修,七月丁忧,壬辰复除原职,甲午浙江主考,戊戌升左中允,己亥养病,癸卯东宫讲读,本年升左谕德,掌司经局印信,丙午升少詹,己酉升礼部侍郎,庚戌丁忧,癸丑升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丙辰主考,庚申加升太子太保,户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
  2. ^ 《明史》(卷217):吴道南,字会甫,崇仁人。万历十七年进士及第。授编修,进左中允。直讲东宫,太子偶旁瞩,道南即辍讲拱俟,太子为改容。历左谕德少詹事。擢礼部右侍郎,署部事。历城、高苑牛产犊,皆两首两鼻,道南请尽蠲山东诸税,召还内臣,又因灾异言貂珰敛怨,乞下诏罪己,与天下更新。皆不报。寻请追谥建文朝忠臣。京师久旱,疏言:“天下人情郁而不散,致成旱灾。如东宫天下本,不使讲明经术,练习政务,久置深闱,聪明隔塞,郁一也。法司悬缺半载,谳鞫无人,囹圄充满,有入无出,愁愤之气,上薄日星,郁二也。内藏山积,而闾阎半菽不充,曾不发帑振救,坐视其死亡转徙,郁三也。累臣满朝荐、卞孔时,时称循吏,因权珰构陷,一系数年,郁四也。废弃诸臣,实堪世用,一斥不复,山林终老,郁五也。陛下诚涣发德音,除此数郁,不崇朝而雨露遍天下矣。”帝不省。
  3. ^ 《明史》(卷217):道南遇事有操执,明达政体。朝鲜贡使归,请市火药,执不予。土鲁番贡玉,请勿纳。辽东议开科试士,以岩疆当重武,格不行。父丧归。服阕,即家拜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预机务,与方从哲并命。三辞不允,久之始入朝。故事,廷臣受官,先面谢乃莅任。帝不视朝久,皆先莅任。道南至,不获见,不敢入直。同官从哲为言,帝令先视事,道南疏谢。居数日,言:“臣就列经旬,仅下瑞王婚礼一疏。他若储宫出讲、诸王豫教、简大僚、举遗失、撤税使、补言官诸事,廷臣舌敝以请者,举皆杳然,岂陛下简置臣等意。”帝优诏答之,卒不行。迨帝因“梃击”之变,召见群臣慈宁宫。道南始得面谢,自是不获再见。
  4. ^ 《万历野获编》卷1:今上沉默岁久,自庚寅元旦召吴门、新安、太仓、山阴入对,以后又廿五年而为乙卯之四月,以张差闯宫一事,召方德清、吴崇仁二相入内商榷,方惟叩首唯唯,不能措他语,吴则口噤不复出声。及上怒,御史刘光复越次进言,厉声命拿下,群阉哄聚殴之。事出仓卒。崇仁惊怖,宛转僵卧,乃至便液并下。上回宫,数隶扶之出,如一土木偶,数日而视听始复。真所谓天威在颜。使温峤不容得谢者,况崇仁自登第后。尚未觐穆若之容,一旦备位政本,不觉失措至此,以视宪宗朝万眉州诸公,又不逮矣。
  5. ^ 《明史》(卷217):道南辅大政不为诡随,颇有时望。岁丙辰,偕礼部尚书刘楚先典会试。吴江举人沈同和者,副都御史季文子,目不知书,贿礼部吏,与同里赵鸣阳联号舍。其首场七篇,自坊刻外,皆鸣阳笔也。榜发,同和第一,鸣阳亦中式,都下大哗。道南等亟检举,诏令覆试。同和竟日构一文。下吏,戍烟瘴,鸣阳亦除名。
  6.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三十八 》:天启三年九月乙巳,原任太子太保户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吴道南卒。道南江西崇仁人,中万历己丑进士一甲第二人,在史局硁硁自好,一介不苟取,予秉礼尤著清执。庚戌会试闱中,以隔房摉阅,啧有烦言,道南知贡举,执原分号簿,发隔房中式十馀人。迨道南参大政,典丙辰会试,误中假元,言路众攻之,道南乞归,二十馀疏不允。适丁继母忧归,在揆地甫一载耳。为史官时,适开局修国朝正史,道南分辑河渠,所著有河渠志。既归,撰大政议,未及上而卒,讣闻,赐祭葬如例,仍加祭四坛,赠少保,荫一子中书舍人,谥文恪。
  7. ^ 《明史》(卷217):先是,汤宾尹科场事,实道南发之,其党侧目。御史李嵩、周师旦遂连章论道南,而给事中刘文炳攻尤力。道南疏辨乞休,颇侵文炳。文炳遂极诋御史张至发助之。道南不能堪,言:“台谏劾阁臣,职也,未有肆口嫚骂者。臣辱国已甚,请立罢黜。”帝雅重道南,谪文炳外任,夺嵩等俸。御史韩浚、朱堦救文炳,复诋道南。道南益求去。杜门逾年,疏二十七上,帝犹勉留。会继母讣至,乃赐道里费,遣行人护归。天启初,以覃恩即家进太子太保。居二年卒。赠少保,谥文恪。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明史卷二百一十七》,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