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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縣

天津县

天津县

天津县,中国旧县名,辖境大致包括今天津市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滨海新区南部一带。

历史沿革

清朝雍正九年(1731年)设立,隶属直隶省天津府,为附郭县[1]:65

1912年(民国元年)7月,天津县署裁撤,其事务由天津府接管。1913年(民国2年)恢复天津县,同时撤销天津府,县署设于原府署,后改称“天津县行政公署”。1928年(民国17年),国民革命军占领天津,将原属天津县的城区设为天津特别市(后为天津市),天津县县治迁至灰堆(今河西区西南部陈塘庄街道)。

1949年,天津县隶属天津专区。1952年划归天津市。1953年3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华北行政委员会批准,撤销天津县,设立津东郊区(今东丽区)、津南郊区(今津南区)、津西郊区(今西青区)和津北郊区(今北辰区)。

参考文献

  1. ^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 (编). 天津通志 民政志. 天津: 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03. ISBN 7805637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