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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有度

方有度

方有度

方有度(?—1626年),字方叔,号方石,直隶歙县(今安徽省歙县)人。明朝东林党官员。

生平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应天府乡试举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1],礼部观政,授山西长治知县,四十六年本省同考,天启二年行取考选,授工科给事中,四年升本科右,五年升吏科左给事中。善党争,少务实事,攻击无虚日,因议论红丸移宫两案获罪魏忠贤而削籍[2],抱恨而死,崇祯初年追复原官[3]

著作

著作有《陛辞疏草》[4]

家族

曾祖方天生。祖方道贵,教谕。父方恒。

参考文献

  1. ^ 《万历四十四年丙辰科进士履历》:方有度,方石,易四房,庚辰七月十六日生。歙县人,甲午八十三,会九十五,三甲九十九名。礼部政,授长治知县,戊午本省同考,壬戌行取考选,授工科给事中,甲子升本科右,乙丑升吏科左,患病,乙丑为民。
  2. ^ 《明憙宗实录》:天启五年十二月,湖广道御史王业浩疏参太仆寺少卿马孟祯、易州道参议韩万象、吏科左给事中方有度。得旨:马孟祯要结权党,倾陷正人;韩万象筮仕江南,卖身门户;方有度巧营三窟,甘弃四维,都著削籍为民,当差仍追夺诰命。
  3. ^ 光绪《重修安徽通志》
  4. ^ 李风云. 中华传奇大系. 中国物价出版社. 1998年: 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