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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啓

耿啓

耿启

耿启(?—?),字景初直隶真定府束鹿县民籍[1]

生平

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顺天府乡试举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刑部观政,授山西安邑县知县,四十六年本省同考,修志书,复育才馆,留心文教。丁忧服阕,天启三年(1623年)补山东嘉祥令,五年考察,补大名府学教授,崇祯元年补顺天武学教授,二年擢户部山西司主事,升工部营缮司员外郎,杜厂患,修紫禁城,节缩数百金。崇祯四年(1631年)出为巩昌府知府,治状严毅,苞苴不行。流贼猖獗,耿启守巩有法,制府洪承畴谓之曰:吾尝微行问吏役,则毁公;问百姓,则誉公,何以得此?秦州备兵使者借名征饷千金,启援旨以拒,使者衔之,以他事论劾,遂归里。筑室城南隅,善琴自娱,所著有《抱瓮集》、《守巩迂言》及尺牍数卷。启子耿迁、耿迈同以山水著称,孙耿褒亦工画,一门风雅。

家族

曾祖耿大别。祖耿天爵。父耿鉴。

引用

  1. ^ 《万历四十四年丙辰科进士序齿录》

参考文献

  • 《束鹿县志》
  • 《真定府志》
官衔
前任:
刘弘化
明朝安邑县知县
1616年-1621年
继任:
王楫
前任:
涂可成
明朝嘉祥县知县
1623年-1624年
继任:
张鹏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