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云,字锺表,号梯仙、又号龙瞻,福建晋江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崇祯九年(1636年)丙子科福建乡试十五名举人,崇祯十年(1637年)联捷丁丑科进士,分发为直隶金坛县知县,为官明恕,历升刑部主事、刑部员外郎[1][2]。
家族
曾祖李梦熊,祖李日新,父李一清。
参考
- ^ 《晋江县志·卷四十三·人物志·宦迹五》:李登云,字锺表。崇祯丁丑进士,授金坛令。时值用兵,财饷倚办,登云加意抚字。县寇窃发,擒斩巨魁,余党悉平。又白冤狱,不受富家之贿。升刑部主事,历员外,致仕归。
- ^ 《崇祯十年丁丑科进士三代履历》:李登云,曾祖梦熊,祖日新,父一清。龙瞻,易一房,戊午五月二十四日生,晋江人,丙子十五名,会一百八十二名,三甲三十一名,兵部政,本年六月授金坛知县,壬午应天同考,升刑部陕西司主事。
|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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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宋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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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金坛县知县 1637年-16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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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无 明朝覆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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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年(1637年)丁丑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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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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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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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4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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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科:崇祯七年甲戌科 · 后一科:崇祯十三年庚辰科 同科进士:崇祯十年丁丑武科 · 同科副榜:崇祯十年丁丑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