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烝(?—?),字宪文,号繋菴,湖广承天府潜江县籍江西安福县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年十三,为湖广学使华亭董其昌首拔入学。天启四年(1624年)甲子科湖广乡试第九十一名举人,崇祯十年(1637年),登丁丑科会试第一百五十七名,廷试三甲第二百四名进士。礼部观政,十一年八月授江都知县,十六年钦补滑县知县[1]。甲申之变,欧阳烝仓促自尽,为同事者所甦,病弥月不起。后仕清,任吏部主事,顺治二年(1645年)与吕云藻主考河南乡试,因在乡试录内称皇叔父多尔衮为王叔父,遂被革职[2]。六十五岁而终。
家族
曾祖欧阳纶,以子欧阳柏赠刑科给事中;祖父欧阳栋,字惟隆,号南野。嗣父欧阳东元,廪生;生父欧阳东美,庠生。母袁氏,山东参政袁国臣之女。
参考
- ^ 《崇祯十年丁丑科进士三代履历》:欧阳烝,曾祖纶,赠刑科给事中;祖栋。嗣父东元,廪生;生父东美,庠生。系庵,书一房,丙午十一月二十二日生,潜江籍,江西安福县人,甲子九十一名,会一百五十七名,三甲二百四名,礼部观政,戊寅八月授江都知县,癸未钦补滑县知县。
- ^ 《清实录顺治朝实录》:顺治二年乙酉十二月,礼部磨勘河南乡试录、内称皇叔父为王叔父,主考欧阳烝、吕云藻俱请敕下处分。疏入,得旨:皇叔父摄政王封号久奉明旨,中外恪遵。欧阳烝辄敢任臆改移,悖慢不敬,无人臣礼,殊属可恶。并吕云藻俱著革职。刑部分别究拟具奏。
崇祯十年(1637年)丁丑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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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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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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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4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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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科:崇祯七年甲戌科 · 后一科:崇祯十三年庚辰科 同科进士:崇祯十年丁丑武科 · 同科副榜:崇祯十年丁丑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