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应节(?—?),山西洪洞县人。清初政治人物。
顺治三年(1646年)三甲第二百八十三名进士。累官工科给事中[1]。顺治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阴应节受刘正宗的指使[2],奏参江南主考官方犹,因“方姓”联宗之故,“联宗有素,乃乘机滋弊”,竟取少詹事方拱乾之子方章钺为举人[3],史称“丁酉江南乡试案”。
注释
- ^ (清)王轩等纂修,刘克文总点校 (编). 山西通志. 北京:中华书局. 1990年11月: 1909. ISBN 7-101-00700-7.
- ^ 高阳:《清官册》
- ^ 《东华录》
顺治三年(1646年)丙戌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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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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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7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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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9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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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科:明·崇祯十六年癸未科 · 后一科:顺治四年丁亥科同科进士:顺治三年丙戌武科 · 南明同科:隆武二年丙戌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