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瑛 (万历甲戌进士)
| 陈瑛 | |
|---|---|
| 大明 | |
| 籍贯 | 福建兴化府莆田县军籍 |
| 出生 | 嘉靖二十四年乙巳三月二十一日 |
| 逝世 | 万历二十二年甲午 |
| 配偶 | 娶林氏 |
| 出身 | |
| |
陈瑛(1545年4月30日—1594年),字廷玉,别号梅原,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人。
生平
嘉靖二十四年(1545)三月二十一日生。隆庆四年(1570)福建乡试第三名举人,万历二年(1574年)甲戌科进士,授崇仁县知县[1],擢授南户部主事,改工部虞衡司,督造清河漕艘,以旧版佐筑河。又裒新版之羡筑高家堰,诸大臣才之。以塞郑口功,迁员外郎,旋诏以都水郎中董中河事,因开梁山新河,经羊山至古洪,十有二里。又开境山故河,以助梁流,省水衡金钱无算。升俸一级。满九载,复以宝应月河成,万历十三七月擢山东左参政[2],十五年六月,晋广东按察使。河复决睢邳间,十六年五月,召还为山东按察使,徐淮兵河道,与司空潘季驯筑新旧大堤及尺横围月堤,塞决口三,砌滚水坝四,大坝二十有二,升右布政使,以外艰归,万历二十二年(1594)正月起复任山东参政兼佥事,徐州兵备,寻卒,入祀莆田乡贤祠。河壖之民至今祀之[3]。
家族
曾祖陈旸,寿官。祖父陈景星,寿官。父陈日孜,书法家。母黄氏。具庆下。兄璜、珂。弟玠、琏、琼。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