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彦
| 吴彦 | |
|---|---|
| 大明广东按察司佥事 | |
| 籍贯 | 浙江绍兴府山阴县匠籍 |
| 字号 | 字士美 |
| 出生 | 弘治四年(1491年)十月初三日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配偶 | 娶金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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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彦(1491年—?年),字士美,浙江绍兴府山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治《诗经》,行一,由国子生中式己卯科(1519年)浙江乡试第二十九名举人,年三十三岁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会试第七十二名,第三甲第五名进士[1][2]。初授行人司行人,五年六月选授南京江西道试御史,六年十月疏救颜颐寿等人,上怒,命吏部谪彦外任。累升延平府同知,九年四月升广东按察司佥事,十三年十月以患病擅回为巡按御史弹劾,被革职。
家族
曾祖吴璇。祖父吴源,封南京刑部主事、加四品服色。父吴便,云南按察司副使。母茹氏,赠安人;继母杜氏,封安人。重庆下。弟音、意、奇、靖、翊、产、毅、新、伫、韶、頀[3]。
参考资料
| 官衔 | ||
|---|---|---|
| 前任: 汤文经 |
明朝延平府同知 嘉靖年间 |
继任: 董鸣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