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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岳貢

方岳貢

方岳贡

方岳贡
大明户兵二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
籍贯湖广襄阳府谷城县
字号字四长,号禹修
出生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正月二十一日
逝世崇祯十七年(1644年)四月
出身
  • 天启元年辛酉科举人
  • 天启二年壬戌科同进士出身

方岳贡(1597年—1644年),字四长,号禹修湖广襄阳府谷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天启元年(1621年)辛酉科湖广乡试第十七名举人,二年(1622年)中式壬戌科会试第五十一名,二甲第七十名进士[1]。礼部观政,授户部广东司主事,五年(1625年)管禄米仓,六年(1626年)升郎中,管永平粮储,以廉洁谨慎著称,七年(1627年)出为松江府知府,任内捕杀盗贼、筑造海堤、救荒助役、修学课士,政绩卓著,崇祯十三年(1640年)吏部尚书薛国观被罢职后,其亲信中书舍人王陛彦素来与方岳贡不合,诬陷方岳贡贿赂薛国观三千金,方岳贡下狱,士民争相为其讼冤,巡抚黄希亲自为其辩解,经少詹事蒋德璟崇祯帝面前提及,得以平反。

同年起为山东按察司副使兼山东布政使司右参议,总理江南粮储,监督漕粮按时抵达通州,崇祯帝大喜,召见赐食,十六年(1643年)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兼东阁大学士

崇祯十七年(1644年)二月升户兵二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总督漕运屯田练兵诸务,驻济宁州,未成行,同年三月李自成攻陷京师,与礼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丘瑜同被俘,囚禁在刘宗敏居所,李自成部属向二人勒索白银,方岳贡素来清廉,家贫无钱,有松江府商人为二人缴付千金,四月初一日获释,四月十二日李自成杀害吏部尚书兼建极殿大学士陈演等,命监守者杀害二人,监守者准备绳索,二人均自缢而亡[2]

家族

曾祖方濂;祖父方直。兄方岳朝

评价

陈盟雪《崇祯内阁行略》评价曰:“岳贡洁己自好,表率僚属,东南至今称之。崇祯间,久任奖廉,岳贡足以当之。贼至,刑拷无以应,然犹与演同被诛戮,伤哉!其时以逋负淹滞者犹不乏人,岳贡为最。”

参考资料

  1. ^ 《天启二年壬戌科进士履历便览》:方岳贡,禹修,诗五房,丁酉正月二十一日生。谷城人,辛酉十七名,会五十一名,二甲七十名。礼部政,甲子授户部广东司主事,乙丑差禄米仓,丙寅升郎中,本年永平管粮,丁卯升松江知府。
  2. ^ 明史·列传一百三十九》:方岳贡,字四长,谷城人。天启二年进士。授户部主事,进郎中。历典仓库,督永平粮储,并以廉谨闻。
    崇祯元年,出为松江知府。海滨多盗,捕得辄杖杀之。郡东南临大海,飓潮冲击,时为民患,筑石堤二十里许,遂为永利。郡漕京师数十万石,而诸仓乃相距五里,为筑城垣护之,名曰“仓城”。他救荒助役、修学课士,咸有成绩,举卓异者数矣。薛国观败,其私人上海王陛彦下吏,素有隙,因言岳贡尝馈国观三千金,遂被逮。士民诣阙讼冤,巡抚黄希亦白其诬,下法司谳奏。一日,帝晏见辅臣,问:“有一知府积俸十余年,屡举卓异者谁也?”蒋德璟以岳贡对。帝曰:“今安在?”德璟复以陛彦株连对,帝颔之。法司谳上,言行贿无实迹,宜复官。帝奖其清执,报可。
    无何,给事中方士亮荐岳贡及苏州知府陈洪谧,乃擢山东副使兼右参议,总理江南粮储。所督漕艘,如期抵通州。帝大喜。吏部尚书郑三俊举天下廉能监司五人,岳贡与焉。帝趣使入对,见于平台,问为政何先,对曰:“欲天下治平,在择守令;察守令贤否,在监司;察监司贤否,在巡方;察巡方贤否,在总宪。总宪得人,御史安敢以身试法。”帝善之,赐食,日晡乃出。越六日,即超擢左副都御史。尝召对,帝适以事诘吏部尚书李遇知。遇知曰:“臣正纠驳。”岳贡曰:“何不即题参?”深合帝意。翼日,命以本官兼东阁大学士,时十六年十一月也。故事,阁臣无带都御史衔者,自岳贡始。
    岳贡本吏材。及为相,务勾检簿书,请核赦前旧赋,意主搜括,声名甚损。十七年二月命以户、兵二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总督漕运、屯田、练兵诸务,驻济宁。已而不行。
    李自成陷京师,岳贡及邱瑜被执,幽刘宗敏所。贼索银,岳贡素廉,贫无以应,拷掠备至。搜其邸,无所有,松江贾人为代输千金。四月朔日与瑜并释。十二日,贼既杀陈演等,令监守者并杀二人,监守者奉以缳,二人并缢死。
  • 张廷玉等.《明史》. 中华书局点校本.
  • 编纂委员会. 《上海旧政權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明史卷二百五十一》,出自《明史
官衔
前任:
仇时古
明朝松江府知府
1627年-1640年
继任:
陈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