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光先(?—?),山西汾州府汾阳县军籍。
生平
天启四年(1624年)甲子科山西乡试举人,天启五年(1625年)联捷乙丑科进士,授河南临颍县知县,崇祯三年,河南巡按吴甡疏奏白莲金禅之教煽惑村愚,勾结亡命,挟妖书,称王号,焚劫村民,纵横闾左,跨州连邑,布满三四百里之内,谣言紫微星失道,谋举大事,临颖知县靳光先以缉获王进孝报,宜纪录以待优擢。擢吏部主事,历吏部考功司郎中,官至礼部郎中[1]。
县有天官坊,崇祯九年为吏部考功清吏司郎中靳光先立,在三贤坊。
墓在县南三十里靳家庄。
参考文献
天启五年(1625年)乙丑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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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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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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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4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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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科:天启二年壬戌科 · 后一科:崇祯元年戊辰科 同科进士:天启五年乙丑武科 · 同科副榜:天启五年乙丑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