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以修,号九一[1],四川阆中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崇祯九年丙子科举人,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进士,刑部观政,后授福清县知县[2]。
参考
- ^ 《崇祯十三年庚辰科进士三代履历》:刘以修,曾祖光辉,丁酉举人,江西建昌知县;祖元春,云南大理府教授;父褒,府庠廪生。九一,春秋房,辛亥年七月十五日生,阆中县人,丙子十六名,会试二百十七名,三甲一百三十九名。刑部观政。
- ^ 福清市志 第四节 明代县衙. 福州地情网. [2013-08-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5-28).
|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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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曹鼎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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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闽县知县 崇祯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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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刘懋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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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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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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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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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36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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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科:崇祯十年丁丑科 · 后一科:崇祯十六年癸未科 同科进士:崇祯十三年庚辰武科 · 同科出身:崇祯十三年庚辰科赐特用出身 · 同科副榜:崇祯十三年庚辰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