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士楚(?—?),号二岳[1],南直隶徽州府绩溪县北门人,明末清初官员。
生平
天启七年(1627年)丁卯科应天乡试举人,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进士,工部观政,本年授秀水县知县,兼署嘉兴,减火耗,清隐占,均徭役,严积歇,二邑绅衿立碑颂德[2]。
引用
- ^ 《崇祯十三年庚辰科进士三代履历》:张士楚,曾祖一夔,庠生;祖应丁,辛酉举人,任福建长泰知县,升抚州府通守;父世儒,府庠生。二岳,书二房,壬寅年三月初十日生,绩溪县人,丁卯一百二十五名,会试二百二十六名,三甲四十五名。工部观政,本年授秀水知县。
- ^ 《徽州府志》
天启七年(1627年)丁卯科应天乡试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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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举人 14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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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科:天启四年甲子科 · 后一科:崇祯三年庚午科 同科乡榜:顺天 - 应天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湖广 - 河南 - 山东 - 山西 - 陕西 - 四川 - 广东 - 广西 - 云南 - 贵州 |
崇祯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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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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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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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36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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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科:崇祯十年丁丑科 · 后一科:崇祯十六年癸未科 同科进士:崇祯十三年庚辰武科 · 同科出身:崇祯十三年庚辰科赐特用出身 · 同科副榜:崇祯十三年庚辰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