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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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受先像 |
| 大明礼部员外郎 |
| 籍贯 | 直隶苏州府太仓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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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号 | 字受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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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 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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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逝世 | 清顺治五年(16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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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启七年丁卯科应天乡试举人
- 崇祯元年戊辰科进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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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采(1596年—1648年),字受先,直隶太仓州(今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人。明末学者,复社领导人之一。
生平
张采生于明神宗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与同乡张溥齐名,二人“形影相依,声息相接,乐善规过,互推畏友”[1],号“娄东二张”,天启四年(1624年)与张溥在苏州创办复社。张溥性情宽和,结交朋友众多;张采则性情刚烈,别人有过失,即当面叱责。天启七年(1627年),张采举丁卯科应天乡试。崇祯元年(1628年)联捷进士,授江西临川县知县。
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入南都,任礼部主事,升员外郎。同年,清兵破城,张采遭仇家刺杀,大难不死,此后躲至附近的城池。清世祖顺治五年病卒(1648年)[2]。
著作
著有《知畏堂文存》、《太仓州志》等。
注释
- ^ 张采:《祭天如兄文》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88):采,字受先,与溥善。溥性宽,泛交博爱。采特严毅,喜甄别可否,人有过,尝面叱之。知临川,摧强扶弱,声大起。移疾归,士民泣送载道。知州刘士斗、钱肃乐严重之,以奸蠹询采,片纸报,咸置之法。福王时,起礼部主事,进员外郎,乞假去。南都失守,奸人素衔采者,群击之死,复用大锥乱刺之。已而甦,避之邻邑,又三年卒。
天启七年(1627年)丁卯科应天乡试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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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举人 14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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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科:天启四年甲子科 · 后一科:崇祯三年庚午科 同科乡榜:顺天 - 应天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湖广 - 河南 - 山东 - 山西 - 陕西 - 四川 - 广东 - 广西 - 云南 - 贵州 |
崇祯元年(1628年)戊辰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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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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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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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8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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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科:天启五年乙丑科 · 后一科:崇祯四年辛未科 同科进士:崇祯元年戊辰武科 · 同科副榜:崇祯元年戊辰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