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拯,福建晋江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崇祯元年(1628年),登戊辰科进士,选上虞县知县,为官明恕,后升任户部主事[1]。
参考
- ^ 《晋江县志·卷四十三·人物志·宦迹五》:李拯,崇祯戊辰进士,授上虞令。所案讼牒,明是非而止,罕及刑楚,民服其明恕。出五年清俸以治学校,不借民工,不资赎锾,而经营可垂永久,升户部主事。
|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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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周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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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上虞县知县 崇祯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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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余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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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元年(1628年)戊辰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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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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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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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8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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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科:天启五年乙丑科 · 后一科:崇祯四年辛未科 同科进士:崇祯元年戊辰武科 · 同科副榜:崇祯元年戊辰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