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琏 (崇祯戊辰进士)
胡琏(1592年—1640年),字不器,号介石,云南腾越州民籍,江西饶州府余干县胡坊乡人[1],原籍云南永昌府腾越州[2],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胡琏是崇祯七年进士胡璇的兄长,在天启元年(1621年)中云南乡试举人[3],崇祯元年(1628年)成进士,获授曹州知州,任内政简刑清,礼士爱民;京察时评价为“治行卓异”,升为工部虞衡清吏司员外郎、郎中,管理中河,崇祯八年(1635年)总理河道工部尚书刘荣嗣因治河不力被逮,胡琏亦以坐赃多论死[4] [1],崇祯十三年庚辰被御史魏景琦处决[5]。
引用
- ^ 1.0 1.1 同治《余干县志·卷十一·人物志一》:胡琏,字不器,胡坊人,崇正戊辰进士。知山东曹州,政简刑清,礼士爱民,考治行卓异,升北工部虞衡司郎中,以治河卒于官。
- ^ 康熙《永昌府志·卷十四·科目》:腾越州……崇祯戊辰科刘若宰榜 胡琏 员外
- ^ 同治《余干县志·卷九·选举志一》:辛未【酉】 天启元年乡试 胡琏 崇正戊辰进士,详宦业。
- ^ 《崇祯实录·卷之八》:崇祯八年九月戊申朔 逮总理河道工部尚书刘荣嗣。初,荣嗣以黄水济宿迁之运,既凿而黄河故道,朝暮迁徙,不可以舟。于是南京刑科给事中曹景参劾之,被逮。中河工部郎中胡琏坐赃多论死,始首事侵,费俱不由琏,人颇惜之。
- ^ 《玉堂荟记》:河工之兴,为中河信地郎中胡琏分工独多,坐赃亦多,至引监收律坐死。嘻!亦甚矣。首事不由琏,侵费不由琏,独何罪而至是也。庚辰秋,以魏景琦之误,竟杀之。琏,滇人,弟璇,亦进士,为吏部,冤横至此。岂尽无因,然不可得而知也。
参考文献
- 同治《余干县志》·卷九·选举志一
- 同治《余干县志》·卷十一·人物志一
- 康熙《永昌府志》·卷十四·科目
| 官衔 | ||
|---|---|---|
| 前任: 王国封 |
明朝曹州知州 崇祯年间 |
继任: 姚胤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