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应升
李应昇(1593年—1626年),字仲达,号次见,南直隶常州府江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藏书家,东林党人,东林七君子之一。
生平
李应昇是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应天乡试第十五名举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三甲第一百二十六名进士[1][2]。吏部观政,授南康府推官,曾平反冤民十九人[3],将数个大恶人处重刑,士民佩服其公正廉明,将他跟晋江县人林学曾并称“前林后李,清和无比”[4]。四十六年(1618年)任江西乡试同考官,天启二年(1622年)南康府知府袁愚贞聘李应昇主持白鹿洞书院,重修《白鹿洞书院志》,三年(1623年)升福建道监察御史,上呈魏忠贤七十二大罪,五年(1625年)三月被工部营缮司主事曹钦程论劾护法东林,罢职归里,藏书五万于“落落斋”。
天启六年(1626年)三月,李应昇被东厂缇骑逮捕,被捕之时,江阴县城聚集数万居民,为其鸣冤,四月抵京,下镇抚司拷打[5],闰六月初二日在诏狱中被杀。崇祯元年(1628年)平反,追赠太仆寺卿,谥忠悼,钱谦益为其作墓志铭。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改谥忠毅[6][7]。其子李逊之编有《落落斋遗稿》十卷。
家族
曾祖李诩,增广生;祖父李果;父**翀,附学生。
参考资料
- ^ 《万历四十四年丙辰科进士履历》:李应昇,次见,礼二房,癸巳十一月二十八日生,江阴县人,乙卯十五,会五,三甲一百二十六名。吏部政,丁巳授南康府推官,戊午本省同考,壬戌行取,癸亥授付建道御史,巡视北城,甲子管理奏章。曾祖诩,增广生。祖果。父鹏翀,附学生。
- ^ 《明季北略》卷之二曰万历四十一年进士
- ^ 《常州府志》(清康熙三十四年刻本,卷24):“仕南康府推官,至即决积案,出冤民一十九人。”
- ^ 《明史》(卷245):“李应昇,字仲达,江阴人。万历四十四年进士。授南康推官。出无辜十九人,置大猾数人重辟。士民服其公廉,为之谣曰:“前林后李,清和无比。”林谓晋江林学曾,卒官南京户部侍郎,以清慎著称者也。九江、南康间有柯、陈二大族,相传陈友谅苗裔,负固强梗,尝拒捕,有司议兵之。应昇单骑往谕,皆叩头听命,出所匿罪人,一方以定。”
- ^ 《明季北略》卷二:“李应昇,字仲达,号次见,江阴人。万历四十一年进士,授南康府推官,升御史。疏论魏广微,有阁臣负罪愈骄,谨平心参驳以拆凶锋疏。疏论魏忠贤有罪,珰巧于护身,明主不宜分过疏。大触逆珰,矫旨以缇骑逮公。”
- ^ 《明史》(卷245):“明年三月,工部主事曹钦程劾应昇护法东林,遂削籍。忠贤恨未已。六年三月,假李实劾周起元疏,入应昇名。遂逮下诏狱,酷掠,坐赃三千。寻于闰六月二日毙之,年甫三十四。崇祯初,赠太仆卿,录一子。福王时,追谥忠毅。”
- ^ 《明季北略》卷二:“明日乃死于狱。崇祯登极,初拟谥忠悫,又拟忠悼。”
参考书目
- 《东林党籍考》
- 钱谦益:《有学集》卷二十九
- 《明史》卷二百四十五 李应昇传
- 缪荃孙:《补辑李忠毅公年谱》一卷
- 1992年《江阴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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