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绍
| 杜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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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户部广东司主事 | |
| 籍贯 | 河南开封府扶沟县 |
| 出生 | 成化六年庚寅正月初七日 |
| 逝世 | 嘉靖己亥六月十一日 |
| 配偶 | 娶张氏,赠安人,继娶马氏,封安人 |
| 亲属 | (子)孟乾、(孙)杜渐、 曾孙杜化中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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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绍(1470年—1539年),字述之,别号朴菴,河南开封府扶沟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河南乡试第五十六名举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中式辛巳科会试第二百□十八名,登第二甲第五十一名进士[1][2]。十月授户部陕西司主事[3],奉敕督运犒金。嘉靖改元,六月榷临清钞关,二年(1523年)八月还京,十月监督南畿粮饷。十二月母亲去世,三年正月至淮扬时闻母丧,回籍丁忧。五年丙戌七月服阕,复除户部广东司主事,十一月复奉敕南直隶监兑粮储。六年正月抵达徐州,次常州、苏州,不久罢官。嘉靖十八年六月十一日以疾终于家,年七十。所著有《朴菴初藁》、《中藁》、《后藁》、《使南集》、《杜氏家谱》、《扶沟县志》等。
家族
曾祖杜春,号藏春;祖父杜清,号荩轩,曾任大同府经历;父杜璿(1438年-1517年),字良玉,号雪崖,曾任义官,赠户部陕西司主事。母刘氏,封太安人[4]。弟缓、缊、䌹。
参考文献
- 李濂《明故承德郎户部广东司主事杜公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