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府,元朝时设置的府。隶属河南承宣布政使司。
历史沿革
元朝,属于河南江北行省。明朝洪武初年,沿袭元朝设置,领州二个,县十一个[1]:南阳县、镇平县、唐县、泌阳县、桐柏县、南召县、邓州(领内乡县、新野县、淅川县)、裕州(领舞阳县、叶县)。清朝初年沿袭明朝时辖区,领二州,十一县。道光中,淅川县升淅川厅。终清一朝,领二州、十县。考评:冲,繁,难[2]。辛亥革命后,全国废府,废。
参考文献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42):“南阳府元直隶河南江北行省。洪武初,因之。领州二,县十一。距布政司六百八十里。”
- ^ 《清史稿·卷六十二·志三十七》△河南◎地理九......南阳府:冲,繁,难。隶南汝光道。南阳镇总兵驻。清初沿明制,领州二,县十一。道光中,淅川升厅。东北距省治六百十里。广五百八十里,袤三百四十里。北极高三十三度六分。京师偏西三度五十五分。领州二,县十。南阳冲,繁,难。倚。西北......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南阳府部》,出自陈梦雷《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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