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府,明朝时设置的府。中华民国初年,全国废府,故废。
洪武元年(1368年)改元高州路置。洪武七年(1374年)十一月,降为州。洪武九年(1376年)四月,复为府。后迁治所于茂名县(今广东省高州市)。下领化州及五县:茂名县、电白县、信宜县、吴川县、石城县[1]。辖境相当今广东省茂名、高州、电白、信宜、化州、吴川、廉江等市县地。
清时,高州府仍属广东,为高雷阳道治所,下领化州及五县:茂名县、电白县、信宜县、吴川县、石城县。考评:冲,繁,难[2]。1912年废。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高州府部》,出自陈梦雷《古今图书集成》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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