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府,明朝时设置府。1913年废。
弘治七年(1494年)置,治所在都匀卫(今贵州省都匀市)。辖境相当今贵州省都匀、凯里、麻江、三都、平塘、独山等市县地。清朝辖境扩大至今荔波、丹寨、雷江等县。
清朝都匀府评价:要。隶贵东道。副将驻。顺治初,因明制。领州二,县一。康熙中,置都匀县。雍正中,辟八寨、都江、丹江,置同知一,通判二。十一年,改广西省河池州属之荔波县隶贵州都匀府。领厅三,州二,县三:荔波县、清平县、都匀县、麻哈州、独山州、八寨厅、丹江厅、都江厅[1]。
参考资料
- ^ 《清史稿》卷七十五 志五十/地理二十二/贵州/都匀府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都匀府部》,出自陈梦雷《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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