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待聘
徐待聘(1555年—1626年),字廷珍,号绍虹,南直隶苏州府常熟县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举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进士[1],工部观政,授乐清知县,三十二年调任上虞县,三十五年考察,补分宜县,皆有遗爱。三十九年升刑部山东司主事,四十二年丁忧归。四十四年起补工部主事,四十四年管节慎库,勾稽出入,洗手奉职。四十六年升员外郎,管南河,天启元年(1621年)升都水司署郎中,本年实授,仍管南河。三年迁湖广上荆南道右参政兼佥事,分守荆南,当奢酋驿骚,缮兵庇饷,山南晏然。五年升陜西按察使,巡抚乔应甲希魏忠贤意,追故侍郎王之采赃,期旦夕办。待聘故缓其狱,与应甲抗不少屈,寻引疾归。天启六年丙寅正月初七日卒,享年七十二。著有《雁山志胜》。
家族
曾祖徐天民,以子徐栻赠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祖父徐侯。父徐懋德;本生祖徐伋。父徐懋德,光禄寺录事。本生父徐树德,光禄寺署丞。从祖徐栻,工部尚书。从弟徐待任(1566年-1623年)[2],字廷葵,万历丙午举人,知沔阳州。楚藩中涓(太监)杀人,捕置诸法。相国子夺民田,视其质剂,断归民。会待调分守荆南,天启癸亥未及调卒,年五十八[3]。
娶陈氏,赠淑人,生四子:锡祚、锡胤、锡云、锡全。
参考文献
- 钱谦益《明故陕西按察司按察使徐公墓志铭》
| 官衔 | ||
|---|---|---|
| 前任: 袁业泗 |
明朝乐清县知县 1601年—1604年 |
继任: 黄维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