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光德(?—?),号大洪,湖广黄州府黄冈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湖广乡试举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进士,刑部观政,三十年授嘉兴府推官,政称清简,莅任三年,以忧去,所携惟图书而已。三十七年起补兖州府推官,三十八年行取考选。平生究心经籍。是时江西邓元锡力排心学,尝著《丑经绎》,光德为之参订焉。后官山东道监察御史,祀乡贤。[1]
遗迹
墓在下伍乡大屋山。黄冈县清源门内有“天恩褒节”牌坊,为生员曹铨、妻卢氏、封文林郎男曹自化、山东道监察御史曹光德所立[2]。
家族
曾祖曹时亨,贡士。祖曹铨,庠生。父曹自化,典史,俱赠文林郎。
参考文献
- ^ 《万历二十九年辛丑科进士履历》:曹光德,大洪,书四房,壬申十月初四日生。黄冈人,戊子五十名,会一百五十七名,三甲一百九十二名。刑部政,壬寅授加兴府推官,己酉补兖州府推官,庚戌行取考选。
- ^ 《黄冈县志》
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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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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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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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4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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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科:万历二十六年戊戌科 · 后一科: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 同科进士:万历二十九年辛丑武科 · 同科副榜:万历二十九年辛丑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