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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元儒

董元儒

董元儒

董元儒(1577年9月8日—?),字汝为[1],号景越,浙江绍兴府会稽县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乡试举人,[2]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联捷辛丑科进士[3],工部观政,万历三十年任直隶大名县知县,值岁饥,赈粮施粥,民始苏。又革除行户,轻徭役,黎民渐起[4],三十一年调密县。三十六年行取礼部主事,三十八年考选,四十年授广东道监察御史,巡青马房,四十一年三月巡按广西,复除河南道,四十六年,任直隶漕运巡按,期间曾上漕运六议,被明神宗采纳[5],四十七年巡视山海两关,四十八年巡视京营,次年南京畿道刷卷。天启元年八月,升太仆寺少卿。天启四年三月,升为右佥都御史、巡抚广西,任内在桂林等九府各州县修筑陂塘、圩岸等三千五百八十三处[6]。天启五年十二月,陕西道御史何可及疏参广西巡抚董元儒、太仆寺少卿倪应眷。得旨:董元儒阴阳反复,变诈奸淫,被祝耀祖纠参,恃周嘉谟庇护;倪应春才能济恶,力足文奸,与左光斗呼吸相通,惟赵南星指使是听,都著削籍为民,仍追夺诰命。

家族

曾祖董瓒,祖董楠,父董维明,母锺氏,具庆下,兄元官、元昌,元达。弟元任、元泰、元化。娶吴氏。子士京。

参考

  1. ^ 《万历二十九年辛丑科进士登科录》:董元儒 贯浙江绍兴府会稽县民籍,府学附学生,治《易经》,字汝为,行四,年二十五,八月二十七日生。曾祖瓒,祖楠,父为明,母锺氏,具庆下,兄元官、元昌,弟元任、元泰、元会、元孟,娶李氏。浙江乡试第六十一名,会试第二百三十八名。
  2. ^ 《万历庚子科同年序齿录》:董元儒 字汝为,号景越,治易经,行。戊寅年八月二十七日生。绍兴府会稽县民籍,府学附学生。曾祖瓒,祖楠,父维明,母锺氏,具庆下,兄元官、元昌,元达。弟元任、元泰、元化。娶吴氏。子士京。乡试第六十一名。住坎上。
  3. ^ 《万历二十九年辛丑科进士履历》:董元儒,景越,易二房,丁丑八月二十七日生。会稽人,庚子六十一名,会二百三十八名,三甲一百九十四名。工部政,壬寅授大名知县,癸卯调密县知县,戊申行取礼部主事,庚戌考选,壬子授广东道御史,巡青、马房,癸丑广西巡按,戊午巡漕,己未巡视两关,庚申巡视京营,辛酉南京畿道刷卷,本年升太仆寺少卿,甲子升右佥都御史、巡抚广西,乙丑为民。
  4. ^ 咸丰《大名府志》·卷十三·名宦:董元儒,号景越,会稽进士。初尹大名,即值饥馑,元儒赈粮赈粥,𬏳瘵始苏。革行户、慎鞫献、缮城郭、轻赋税,黔黎渐起,暇则课士教学,礼义聿兴,调繁濬县,入补御史。
  5.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七十五》:“直隶巡按董元儒奏陈漕运六议...部是其策,上命俱依拟行,有司怠玩误事的,各御史据实参处。”
  6. ^ 《大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六十五》:“巡抚广西右佥都御史董元儒奏报,天启四年正月起至十二月终止,桂林等九府各州县修筑过陂塘、圩岸等项共三千五百八十三处。”
官衔
前任:
江腾蛟
明朝大名县知县
1603年
继任:
傅春
前任:
张其忠
明朝濬县知县
1603年-1608年
继任:
薛凤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