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至发
| 张至发 | |
|---|---|
| 大明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 |
| 籍贯 | 山东济南府淄川县 |
| 出生 | 正德元年丙寅十一月十二日 |
| 逝世 | 嘉靖四十一年四月乙亥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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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至发(1573年—1642年),字对鹄,号宪松,山东济南府淄川县(今属淄博市)人。明朝大臣、内阁首辅。
生平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山东乡试举人,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进士[1],三十年授玉田知县,三十六年调遵化知县。后授南京礼部主事,三十八年考选,四十年改云南道御史,管太仓银库,四十一年巡视西城,四十二年巡按河南,四十六年正月巡视京通二仓。时齐、楚、浙三党方盛,张至发属齐党,力排东林。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巡按应天。
天启元年(1621年)二月升大理寺右寺丞。三年十一月称病去职。崇祯元年(1628年)起大理寺左寺丞,本年养病。五年(1632年)担任顺天府丞、光禄寺卿,迁刑部右侍郎,崇祯八年(1635年)以礼部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入内阁参预机务。历太子太保、文渊阁大学士、户部尚书等,崇祯十年(1637年)升任首辅。时受李自成农民军打击,明朝已近灭亡,至发为政维持而已,无大作为,崇祯十一年(1638年)正月,因大力歌颂温体仁“孤执、不欺”[2],被日讲官吴伟业上〈劾元臣疏〉弹劾,[3]后因内阁中书黄应恩接受贿赂牵连,“回籍调理”,时人讥为“遵旨患病”[4],崇祯十四年(1641年)重启诏用,力辞不就。次年卒于家。
身后
家族
曾祖张全。祖父张曰恭,封礼部主事。父张敬,丁丑进士,礼部主事。张至发有子张泰象。
参考书目
- 《明史》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官衔 | ||
|---|---|---|
| 前任: 王国祯 |
明朝遵化县知县 1608年-?年 |
继任: 谢陞 |
| 前任: 刘志选 |
明朝顺天府府丞 1632年-崇祯年间 |
继任: 孙传庭 |
| 前任: 温体仁 |
明朝内阁首辅 1637年-1638年 |
继任: 孔贞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