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节 (嘉靖壬辰进士)
| 高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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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翰林院编修 | |
| 籍贯 | 四川成都府绵州罗江县 |
| 出生 | 癸丑年正月十六日 |
| 逝世 | 嘉靖三十一年 |
| 配偶 | 王氏 |
| 亲属 | 曾祖高子清,祖高本政,父高腾,母李氏(赠安人);继母王氏(封安人)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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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节(1493年—1552年),字公成(公秉),号竹所,四川成都府绵州罗江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1]。
生平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四川乡试中举。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会试第一百十九名,殿试一甲第三名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嘉靖二十三年,担任会试同考官,被举发其从中接受贿赂,贬为通州判官。时称其遭严嵩打击报复。此后升南京主事,之后高节辞官归乡,迁居罗江,不久去世[2]。
家族
曾祖高子清;祖高本政;父高腾,封南京刑部主事;母李氏(赠安人);继母王氏(封安人)。具庆下,妻王氏,兄高第(按察司副使),弟策;高简(己丑进士)。子志;思。
相关
参考文献